管理学院对于开展
2024年“五四表彰”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发挥共青团在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5周年献礼,学校团委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4年“五四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学生、在职教职工、各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等。
二、评选奖项
(一)个人奖项
1. 五四奖章:依据评选条件,各院(系)择优推荐一线教师和青年学生各一名作为候选人,保卫处和后勤保障部在一线工作者中各推荐一人作为候选人,学校机关、国际文化学院、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图书馆在教师中各推荐一人作为候选人,候选人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教职工候选人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由校团委等有关单位组成评议小组进行初筛和答辩,评选出10位校级“五四奖章”获得者。
2.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及叁好学生:各院(系)依据评选条件推荐申报;候选人应为保留团籍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院(系)可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在院(系)研究生总名额范围内分配叁个奖项的名额。
3. 十佳青年志愿者:各院(系)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至多一名青年志愿者,由校团委实践部牵头组织评选,最终评选出10位“十佳青年志愿者”。获奖者由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基金会出资设立的志愿者奖励基金发放奖金。
4. 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各社团指导院(系)、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一名指导教师作为候选人,由校团委组成评议小组从中评选出10位“优秀社团指导教师”。
(二)集体奖项
5. 红旗团委及优秀团委:学校团委以青年满意度、工作业绩为基本标准,开展院(系)团委年度工作考核与现场答辩,综合考察各院(系)团委整体工作,从中评选出2023年度5个“红旗团委”,5个“优秀团委”。
6. 活力团支部及优秀团支部:各院(系)依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分配推荐申报“优秀团支部”,并从中择优推荐申报一个“活力团支部”。校团委将组成评选小组进行初筛和答辩,最终评选出10个“活力团支部”。未获评“活力团支部”称号的团支部可以直接评定为校级“优秀团支部”,无需重新申报材料。
7. 优秀共青团员先锋岗(队):评选对象为以共青团员为主体的先进实验室、志愿服务队等。各院(系)、单位,直属团支部择优推荐至多一个共青团员先锋岗(队),由校团委组成评选小组产生5个年度“优秀共青团员先锋岗(队)”。
8. 优秀学生会:2023年度各院(系)学生会考核评优的前5名将直接获评“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
9. 十佳学生社团:各社团指导院(系)、单位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至多一个学生社团,由校团委社团部牵头组织评选,在全校范围内择优产生10个年度“十佳学生社团”。
10. 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各院(系)依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1个主题团日活动,由校团委组成评选小组在全校范围内评选产生“十佳主题团日活动”。
叁、评选条件
参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评优名额以北京共青团录入团员人数为基准,按一定比例确定。各单位应按照分配名额,根据评选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评选,推荐参评个人奖项的团员应参考团员教育评议的结果,并综合考虑学生在学校和学院的表现情况。参评个人和集体奖项须由所在团支部推荐,按要求填写推荐表。
申报结果经院(系)内公示3日和院(系)党委审核后,统一签署意见并盖章。最终由校团委根据各奖项评定条件及提交材料的实际情况组织完成评定。
五、管理学院评选说明
1.“优秀团支部”将结合评审展示的结果择优推荐,评选结果公示后由团支书在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关材料。
2.“优秀共青团干部”采取集体择优推荐和自荐的形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学院团委会结合相关材料和日常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价,最后名单以公示为准;
3.“优秀团员”21级、22级本科生每个支部推荐1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得连续申报同一奖项(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学生情况,结合名额以最终公示名单为准);
4. “叁好学生”21级、22级本科生每个支部推荐1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原则上不得连续申报同一奖项(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学生情况,结合名额以最终公示名单为准);
5. 在学院“优秀团支部”答辩中排名前叁的支部,可多获得一个个人奖项名额;
6. 按照往年惯例,硕士研究生所有个人奖项限定二年级参评,且每个奖项(包括“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叁好学生”)按名额进行推荐,具体名额分配请关注团支书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
7. 叁好学生,优秀团员由各团支部民主评选确定,经支部内公示无异议再进行上报。
六、评选材料
1. 请各团支部或个人在附件中下载电子版文档,组织参评集体、个人按奖项类别填写相应表格,所有奖项由团支书统一填写汇总表(参见附件15)。
2. 格式要求:电子版材料分集体奖项、个人奖项两个文件夹,集体奖项以“院系-奖项名称-年级专业命名,个人奖项以“院系-奖项名称-年级专业-姓名”命名,邮件以“xx级xx支部五四表彰材料”命名。
3. 材料提交:电子版申报材料于4月5日17:00前发送,纸质版材料于4月7日12:00前提交。本科生各类奖项(除“优秀团支部”)的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nugl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于4月7日上午10:00-11:30提交至北二区137办公室。研究生各类奖项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6981@cnu.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北二区139办公室。“优秀共青团员先锋岗(队)”“十佳学生社团”“优秀社团指导教师”奖项由组织或个人发送,其余奖项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发送、提交。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评选工作应在各院(系)、单位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同时吸纳学生会、研究生会参与有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察评选对象的条件,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为保证评选工作质量,先进个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团支部充分酝酿,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通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评选产生,并上报院(系)党委。
2. 扩大宣传,寓教于评,以评促建。各院(系)、单位要通过此次评选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影响和激励广大同学奋发进取、乐观向上,成为有思想、有能力、有理想、有学识的学生。同时要通过评比督促基层组织建设、查找不足。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3. 总结经验,完善机制,注重成效。各院(系)、单位要注重总结工作经验,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完善评比机制,把评选工作与学生其他奖励、荣誉称号及综合测评等工作结合起来,要进一步完善并综合考虑学生在校级学生组织的工作,配套政策,在推荐就业、保送研究生时,应当优先考虑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叁好学生。
联系人:刘佳 王珊
联系电话:68901261
附件:1.首都师范大学2024年“五四表彰”各奖项评选条件
4.首都师范大学五四奖章推荐表
5.首都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表
6.首都师范大学优秀团员推荐表
7.首都师范大学叁好学生推荐表
8.首都师范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表
9.首都师范大学优秀社团指导老师推荐表
10.首都师范大学活力团支部推荐表
11.首都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12.首都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先锋岗(队)表
13.首都师范大学十佳主题团日活动推荐表
14.首都师范大学十佳学生社团推荐表
15.首都师范大学五四表彰各院(系)、单位汇总表(示例)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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