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对于推荐第十四届
“青春榜样”候选人参加学校遴选的公示
根据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对于开展第十四届“青春榜样”评选的通知》,经过班级宣传、学生自主申报,管理学院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底颖(1202904003)参加第十四届“青春榜样”校级评选。
公示时间:3月11日—3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于3月13日上午14点前向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北二区139办公室)反映,或公司微信联系刘佳反馈情况,联系电话:68901261。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1日